惠阳工业厂房出租租赁:在火星找厂房的人都说价格实惠服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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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承租人就厂房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会签署一纸租赁合同。但在合同签署之前,要仔细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使合同无效的因素。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存在哪些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无效会带来哪些后果?……今天,孙律师带来满满干货与您分享: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a.合同法总则52条约定的5类情形,任何合同无效均适应该条款;
b.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约定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
c.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
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后果
a.房屋占有使用费:
当事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b.赔偿损失:
当事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5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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