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劳动争议劳动者应享有的工作环境权有哪些

  核心内容:中荣公司爆炸事件的发生让人痛心,也让人反思:现实中确实有不少企业过分追求效率,漠视甚至放任生产环境的安全隐患,如同在劳动者身边放置了一颗“不定时炸弹”。劳动者应该享有怎样的工作环境权?下文劳动法律网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查看。

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工作环境权

  【有权获得必要安全卫生条件】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当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5年专门颁布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企业的违法成本较低,不遵守相关规定的现象比比皆是。有调查显示,在我国只有49.4%的体力劳动者能够得到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只有34.9%的单位能够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监管部门除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外,还可以探索由“裁判员”向“运动员”转化的工作方式,适时与企业进行沟通,上班受伤该怎么处理,上班受伤价格怎么算,司法鉴定该怎么处理,司法鉴定价格怎么算,伤残鉴定该怎么处理,伤残鉴定价格怎么算,保险理赔该怎么处理,保险理赔价格怎么算,交通事故赔偿该怎么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价格怎么算,工地受伤该怎么处理,工地受伤价格怎么算,工伤保险条例该怎么处理,工伤保险条例价格怎么算,双倍工资该怎么处理,双倍工资价格怎么算,停工留薪该怎么处理,停工留薪价格怎么算,仲裁该怎么处理,仲裁价格怎么算,劳动能力鉴定该怎么处理,劳动能力鉴定价格怎么算,劳动争议该怎么处理,劳动争议价格怎么算,工伤认定该怎么处理,工伤认定价格怎么算,工伤赔偿该怎么处理,工伤赔偿价格怎么算,工伤鉴定该怎么处理,工伤鉴定价格怎么算,协商制定、不断完善具有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标准,与企业形成良性互动,确保劳动者享有安全的生产环境。

  【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同时,出于生产需要和劳动者安全考虑,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但有数据显示,我国有60.2%的体力劳动者从未接受过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劳动者获得职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的方式多是通过“师父带徒弟”的经验传授途径,缺乏系统的职业教育。

  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虽不能直接创造利润,但却是一笔“长远投资”,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不仅保障了劳动者接受培训的工作环境权,也可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避免给劳动者生命和企业财产造成更大的损失。现阶段,可以探索建立统一的执法监督机构,将职业安全卫生执法监督划归劳动执法监督的范围,由劳动执法部门统一监管,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力度,对企业实施有效监督,增加企业违法违规成本。

  【可参与重大劳动安全决策】

  目前,我国劳动者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决策表现在通过工会为决策提供建议及监督,法律规定工会具有监督权、建议权以及事故调查权。

  国际劳动组织公约规定劳动者代表可以与企业合作,共同致力于改善劳动条件,提出了“信赖合作原则”。英国法律要求建立工人委员会群团组织,企业要与工人委员会协商重大生产决策事项,规定工人代表出席重要会议比例,确保企业员工的参与权、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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