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劳动能力鉴定江津区上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为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生活,重庆市江津区今年1月起为符合条件的155名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上调了定期待遇标准,平均增幅达20%。

  据悉,此次定期待遇标准上调从2011年1月起算,其中一至四级工伤职工调整后每月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一级1590元、二级1501元、三级1413元、四级1324元,相比调整前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了200元、190元、180元、170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472元、1177元和883元。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也作了相应调整,其中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儿每人每月增加90元,上班受伤该怎么处理,上班受伤价格怎么算,司法鉴定该怎么处理,司法鉴定价格怎么算,伤残鉴定该怎么处理,伤残鉴定价格怎么算,保险理赔该怎么处理,保险理赔价格怎么算,交通事故赔偿该怎么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价格怎么算,工地受伤该怎么处理,工地受伤价格怎么算,工伤保险条例该怎么处理,工伤保险条例价格怎么算,双倍工资该怎么处理,双倍工资价格怎么算,停工留薪该怎么处理,停工留薪价格怎么算,仲裁该怎么处理,仲裁价格怎么算,劳动能力鉴定该怎么处理,劳动能力鉴定价格怎么算,劳动争议该怎么处理,劳动争议价格怎么算,工伤认定该怎么处理,工伤认定价格怎么算,工伤赔偿该怎么处理,工伤赔偿价格怎么算,工伤鉴定该怎么处理,工伤鉴定价格怎么算,配偶为孤寡老人每人每月增加11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0元。调整后每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儿700元,配偶为孤寡老人880元,其他供养亲属530元。

  此次定期待遇平均上调幅度达20%,调整后江津区工伤保险基金每年将多支出定期待遇达30万元。(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琳婧)

原文标题:仲恺劳动能力鉴定江津区上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下一篇:淡水工伤保险条例敦化开通农民工工伤保险网上登记服务
上一篇:陈江上班受伤合江县规范秩序强化医保基金管理
二维码

联系人:钟先生
扫一扫二维码联系微信

手机:13925788086
电话:0752-2228264
  • 企业:广东诸夏法律顾问有限公司

  • 网址:http://www.gdzhuxia.com

  • 地址:惠州市佳兆业中心二期B3座19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