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新闻媒体将传播者与受众分得很清,它们是“自上而下”、“点对面”的传播方式。而播客式的自媒体打破了这种不公平的格局,新媒体不再有传者和受者的界限,每个人都是传者,每个人都能做新闻,“人人即媒体”。因此,在播客网站上,我们不再提及“受众”一词,而更习惯说“用户”。
2.挑战传统媒体“把关人”作用
在Web2.0时代,网络传播成为“零门槛”的传播方式,任何网络用户都可以成为传播者。在技术层面,播客具有非线性传播、零门槛、低成本等优势,正是这种互联网的特性决定了用户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完全受网站的控制,传统媒体对信息的筛选、以及议程设置的特权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3.打破时间地理局限,受众成为新闻源
传统媒体的专业新闻工作者利用集团优势以及技术支持,方便他们在世界各地收集信息进行报道。然而,播客式自媒体的出现打破了时间、地域的局限,用户也能成为新闻的采集者和传播者。以2009年2月9日发生的“央视配楼失火”事件为例,央视大火发生半小时后,“草根媒体”先于主流媒体透露消息。一位叫 “加盐的手磨咖啡”的网民,在事发时恰好路过现场,随即用带照相功能的手机拍下火场照片,这些照片于2月9日21时04分上传到网上。之后12小时内,这批照片的访问量超过37万次,跟帖1700多个。而另一位叫“msun msun msun”的网民于2月9日22时左右将一段现场视频上传到Youtube上。约6分钟后,新华社才在主流媒体中第一个发出了有关火灾的快讯。这类突发性事件的视频材料是主流媒体无法企及的,而传统意义上的“受众”成为了“新闻源”。
4.微内容对传统新闻理念的挑战
微内容是相对于巨内容而言的。巨内容就是传统媒体的主体内容,是体现新闻的重要性、接近性、时效性、显著性和趣味性等新闻价值的内容。对于微内容,该词汇的创造者Jakob Nielse描绘到,这是用来描述一个网页上所显示的“超小文字段”(Microcontent),比如页头与标题。然而面对复杂的互联网,微内容的范畴注定不会是简单的“导引文字”。实际上,互联网用户在网上的所有独立数据,比如博客中的每一则网志,BBS中的每一个评论,甚至用户的每一次点击,都构成互联网的微内容。
目前,Youtube网站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微内容市场,微内容的影响和效果不逊于传统的大众传媒的巨内容。而且,用户对视频音频的每一次点击、评论、收藏,都是一种微内容的体现,在进行音频视频查询的时候,受点击、收藏、评论多的音频视频,会最先出现在首页上。因此在Youtube首页上可以看到 “观看最多的视频”、“最热门的视频”以及“精选视频”的链接。这种选择不是来自于Google搜索的机器智能,而是来源于用户自身的判断,可信度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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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张莹.浅析“自媒体”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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