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有调查债务人的权力吗
律师可以调查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律师调查取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证据调查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
2、知识产权调查
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协助查清盗版的书籍、音像制品、软件的来源,调查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窝点,并获取相应证据,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知识产权。
3、被执行人财产行踪调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接受委托,协助债权人寻找失踪企业、寻找逃逸债务人。协助法院调查、执行、追查被执行人隐藏、转移的财产、帐户,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企业资信调查
商业信誉调查、企业不良记录查找、合伙背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品信息、业务信用调查、防止商业欺诈实地调查(包括商业侵权调查、合同欺诈调查、履约能力调查)。
5、个人资信调查
吴丁亚律师提示,个人素行(成长经历、家庭情况、个人爱好等)、个人资产信用调查。雇佣资质深度实地调查:学历调查、个人信誉调查、个人资质调查、雇员忠诚调查。
6、反不正当竞争调查:假冒商品、虚假广告、诽谤诋毁、商务欺诈等一切侵权行为调查取证。
7、房地产产权、使用状况调查。
8、特定调查----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对特定事务进行的合法的调查。
二、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的怎么办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债务人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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