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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一季度报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一季度报告

作者: 自媒体联盟 发布时间:2017-11-18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潭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及情况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14,817.99万元,增长104.93%,主要系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95.55万元,增长38.43%,主要系本期预付供应商材料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631.91万元,增长44.05%,主要系本期留抵增值税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1,945.98万元,下降35.41%,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公司已偿付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1,085.53万元,下降50.44%,主要系本期已支付上年度预提的年终奖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350.52万元,下降47.82%,主要系本期已支付上年度预提的技术服务费所致。

7、股本:期末较期初增加4,180.00万元,增长33.35%,主要系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注册资本所致。

8、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增加17,702.56万元,增长140.10%,主要系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所致。

(二)利润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及情况说明

1、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70.32万元,下降45.29%,主要系本期因应纳增值税减少、导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相应减少。

2、管理费用: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347.68万元,增长20.04%,主要系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支付上市费用(非发行费用)所致。

3、财务费用: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88.25万元,增长31.14%,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化产生的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45.76万元,增长80.89%,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和软件企业(成都驰通公司)增值税退税增加所致。

5、所得税: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463.29万元,下降84.94%,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下滑所致。

6、净利润: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2,456.98万元,下降84.24%,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及综合毛利率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及情况说明

1、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4,533.22万元,下降19.97%,主要系本期产品销售下降所致。

2、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增加1,002.10万元,增长103.19%,主要系本期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3、报告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23,175.8万元,主要系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4、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205.52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了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3年9月,公司与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高斯贝尔机顶盒移植英立视浏览器河北省网项目”《浏览器移植和销售合同书》,约定由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机顶盒产品提供浏览器软件及相关移植服务。2015年4月13日,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就公司基于 “澜起HM1521”芯片平台的“双向”机顶盒移植有关软件收费纠纷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浏览器软件授权费用8,870,004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关于本案主要判决内容如下:1、公司(被告、反诉原告)向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反诉被告)支付截止至2015年12月29日止的河北省内浏览器软件授权费用人民币6,364,916.00元;2、公司向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计算至2016年11月30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251,883.64元;以及以人民币6,364,916.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3、驳回高斯贝尔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94,546元,由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9,428.00元,高斯贝尔公司负担人民币65,118元;反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375元由高斯贝尔公司负担。2016年12月19日,公司已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上诉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12月23日,案件代理律师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缴纳上诉费用通知,上诉已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于2017年2月28日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17)沪民终12号,现案件处于审理过程中。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该案件无后续进展。

(二)2016年2月29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阳区法院”)就永隆电路有限公司(原告)诉金峰电路(惠州)有限公司(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2016)粤1303民初362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金峰电路(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峰电路”)尚欠原告永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隆电路”)货款6,364,821.41元。原告永隆电路根据上述民事调解书向惠阳区法院申请代位执行被告金峰电路对高斯贝尔公司及郴州希典公司的到期债权共计3,084,389.08元。2016年7月1日,永隆电路以高斯贝尔公司及郴州希典公司为被告、金峰电路为第三人向惠阳区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其履行代位清偿义务,本金及利息共计支付3,238,822.55元;判令被告、第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2016年7月7日,永隆电路就此案向惠阳区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同日,惠阳区法院向公司下发了(2016)粤1303民初2070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告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郴州市国庆路支行账号为681901040002888的存款,冻结价值以2,300,000元为限,冻结期限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向郴州希典公司下发了(2016)粤1303民初2063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告郴州希典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郴州市国庆路支行账号为681901040007556的存款,冻结价值以1,300,000元为限,冻结期限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一年。2016年8月6日,郴州希典公司向惠阳区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求惠阳区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审理。2016年8月10日,高斯贝尔公司向惠阳区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求惠阳区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审理。2016年8月30日,高斯贝尔公司、郴州希典公司分别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上诉状》: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2016)粤1303民初2070-1号、(2016)粤1303民初2063-1号《民事裁定书》,认定惠阳区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2、请求二审法院裁定将本案依法移送至有管辖权的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审理。2016年11月25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高斯贝尔公司、郴州希典公司分别下达(2016)粤13民辖终496号、(2016)粤13民辖终4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2016)粤1303民初2070-1号、(2016)粤1303民初2063-1号《民事裁定书》,将该两案移送到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该两案现等待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下达开庭通知。截止本报告发布之日,该案件无后续进展。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潭爱

2017 年 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7-024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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