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是什么?有什么待遇吗?
认定工伤之后,治疗完毕之后,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为什么非要治疗完毕呢?因为没有治疗完毕,是得不出确切失去劳动能力多少的结论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要保证员工的福利不变,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每次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关于交通事故的认定工伤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需要受害人的身份证和相关的证件,还要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详细资料,如果当时现场有一些目击证人,也要把他们带到现场或者进行笔录,做好相关资料的采集盒收纳。
2.如果在现场,当时有目击证人也要拿到,目击证人的相关的身份证等个人资料。
3.其实还要拿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合同协定,证明受伤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4.还有用人单位合法有效的拿出国家经过正当程序批准的单位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以及关于工商部门依法下发的一些查询证明。
5.还有要需要呃受害者。也就是劳动者要拿出在医院进行的看病的门诊的病例,如果进行了住院治疗,那么住院的病例,还有劳动者的病情的诊断书,诊断证明都需要带上。
6.如果受害者的病情很大,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自己亲自申请的,可以需要他人的帮忙申请,那么这种授权委托书和代为申请的人,都需要将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交上。
7.以上所说的所有的纸质资料或者是复印件,以及相关的材料提交的时候都需要是用a4纸打印,有的证件需要提供原件的也要给相关的部门提供原件进行相应的审核步骤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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